我不要她羨慕任何人。
孟雪五歲時,想要個粉紅發卡,她站在賣發卡的攤子前邁不動步,我在荷花池摸了一個禮拜的小龍蝦,賣了五塊錢給孟雪買粉紅發卡。
孟雪很珍惜,到現在,還收藏在她的小小保險箱里。
孟雪的心愿,我從來都記得。
孟雪說,她想爬山,想看海,想去風沙彌漫的大漠,想去西藏納金山掛上百米的經幡,求諸天神佛保佑我們這一生,平安喜樂。
這些我都知道。
從前我總是沒時間。
總是忙著賺錢,各種加班,發論文,兼職,想攢點錢買房買車買首飾,想給孟雪一個家。
到她死,她想要的那些,我都沒有陪她做過。
每當孟雪以無比希冀的眼神看著我,我都會給她錢,讓她自己去。
孟雪搖頭。孟雪說:「世上再美的東西,如果不能跟王池分享,再美的風景,如果不能與王池同看,那都是灰燼,一文不值。」
那會兒我覺著,人的一生這樣長,我們總有機會。
卻未曾想,人的一生這樣短,一切都會,變得來不及。
說來也可笑。
小時候能為她的心愿赴湯蹈火,大了卻被千絲萬縷絆住,想回頭整理,卻發現不知不覺,就錯過那樣多了啊。
8
孟雪去世后,我失了所有的精氣神,活得像一條脊梁被打斷了的狗。
碾斷我腿的人被判無期徒刑。
他白發蒼蒼的老母親抱著剛出生不久的奶娃娃跪在我面前,求我簽諒解協議。
老人家頭都磕破了,聲聲句句哭號說孩子已經沒有媽媽了,不能再沒有爸爸。
那男人也哭,說我害他沒有老婆了,他一時沖動,他對不起我,但是愿意賠我 50 萬。
可我也沒有老婆了。
最后我還是接受了那 50 萬,那男人改判成了五年有期徒刑。
我想,如果孟雪還在,她一定也不想一個剛出生的小寶寶失去家人,畢竟,她那麼喜歡小寶寶,那麼喜歡。
她曾說過,等她有錢了,就會建一個福利院,不再讓其它的小寶寶,跟自己一樣。
她一直都那麼的善良。
我拿的那 50 萬,很快就被孟雪的父親孟楊要走了,失蹤二十多年的他說他是孟雪的父親,有法律和血緣上的關系,而我害死了他最親最愛的女兒,我應該賠償他,否則就讓我坐牢。
無所謂。
孟楊是個酒鬼,很快把那 50 萬賭光了,又過來問我要,我身上能搜刮的全被他搜刮走了,他口口聲聲是我害死了他女兒,這些懲罰是我應得的。
的確,是我應得的。
孟雪離開的那三年,我活成了行尸走肉。
抽煙酗酒,形銷骨立。
有時候吃泡面,有時候熬點粥,有一天沒一天的過著,孟雪來時給我做的那頓酸菜魚,是我這半年以來吃的第一頓葷腥。
孟雪回來,像個討債鬼一樣要花我這個男人的錢。
我很開心。
我打起精神掙了點錢。
我為自己買了一雙義肢,裝好后恰恰可以站起。
孟雪站在我身后看我。
我忽然轉身抱住她,多久了?
我不禁問我自己多久了?
有多久我沒有觸碰過她了?
我說孟雪啊,我終于可以擁抱你。
9
我帶孟雪去看海,她蹦蹦跳跳,開心的像個孩子。
一會兒站在海里,任憑海水打濕她紅色的連衣裙,一會兒又蹲下身子,撿沙灘上擱淺的寄居蟹。
偶爾回頭,激動無比地向我招手,舉著一只海星:「王池!海星!這里居然有海星!」
我就坐在一旁的沙灘椅上抽煙,噙著笑看她,看她拎著裙子跑到我身邊,捏我的臉說:「姓王的!你又抽煙!」
我也捏她的臉,我說孟雪啊,你膽子可真是越來越大了,之前叫我「哥哥」,后來叫我「王池」,到現在叫我「姓王的」。
孟雪歪頭看著我,笑吟吟的不說話。
我帶孟雪去爬山——當然我們是爬不了山的,我這雙腿,她這個「人」。
我們只能坐纜車,但不管怎樣,我們還是登到了山頂。
我將孟雪裹在我寬大的衣裳里,她緊緊依偎在我懷里。
我們看見冬日里的第一道陽光破云而出,利劍一樣刺破黑夜的胸膛,留下血紅血紅的一片。
孟雪的眼睛被灑成了朦朧的金色,孟雪出神一樣的喃喃,她說:「天亮了啊。」
是啊,天亮了。
我帶孟雪去一望無際的沙漠,銀色的沙在月影下恍若翻騰著巨浪的海。
我們躺在沙丘之上,望著涼如水的圓月,望著浩瀚如波的漫天星辰。
我跟孟雪說,這里曾有絲路駝鈴,有大漠孤煙,有埋葬了無數鐵騎的關山,還有至今不知全貌的古國樓蘭。
我感慨說千年風沙,由此一觀,讓人頓生渺小之感。
孟雪忽的粲然一笑,側頭看我,說:「或許我們這二十九年的情分,在浩瀚千年中也不算什麼。」
我一把捏住她的下巴:「不算什麼嗎?」
孟雪的眼睛空洞而渺遠,像隔著一生的光陰在看我,良久淡淡說了句:「疼。」
我帶孟雪去西藏的納金山懸掛經幡,那五彩斑斕的場面跟我想象中的一樣壯闊,又有種難以言說的神圣之感。
孟雪虔誠跪下來,攤開雙手叩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