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於半山豪宅的六旬婦開設淫網,並指使家中兩名菲籍女傭工接聽客人電話,再安排不同國籍妓女往酒店提供「到會」性服務,九年間營業額高達6,600萬元,每年淨賺250萬元。警方前年派臥底探員多次放蛇,最終拘捕涉案三人及外籍妓女,其中一名菲傭去年認罪判監,六旬婦及餘下另一菲傭今亦承認串謀依靠妓女為生及洗黑錢共6罪。涉案六旬婦求情透露,年輕時曾任陪酒女郎和妓女,同居男友揭發,一度拒絕與她同床;及後她因年紀老邁,才改做「扯皮條」賺錢。
今日在區域法院認罪的兩名被告分別為黃佩婷(68歲)及Jo An Evera Palpal-Latoc(42歲)。二人承認串謀依靠妓女為生以及串謀洗黑錢罪,另各承認兩項洗黑錢罪,總共涉款逾4,800萬元。黃婦繼續還押候判,Palpal-Latoc則獲准繼續保釋,下週一(12日)判刑。同案另一名菲籍女子Jeanette Villaflores Gallego去年已承認串謀依靠妓女為生罪,判監10個月,目前已返回菲律賓。
年邁無法重操故業 改為開設淫網扯皮條
黃婦生於內地,1957年來港。她向警方錄取經歷口供,自言曾任職進出口公司文員,1979年結婚後居於中環半山地利根德里一個物業。她的代表大狀今求情稱,黃婦來自一個有六女一子的大家庭,年輕時遭轟出家門。為了維持生活,黃婦選擇任職陪酒女郎,但很快便想到賣身才可賺取更多金錢,於是轉當妓女。後來同居男友知情後,拒絕再與她上床。二人後來雖仍結婚,惟到老仍膝下猶虛,這令被告感到傷心和後悔。
辯方續指,被告與丈夫曾取得美國綠卡,但因不喜歡美國生活而離開,丈夫轉往泰國做生意,二人一度分隔兩地。及後丈夫返港,二人再聚,被告感到丈夫對她仍關懷愛護。
惟被告後來因為年邁,無法重操故業,才改為開設淫網,轉行做扯皮條生意。被告認為自己的生意並非「唔乾淨」的業務,她亦從無傷害任何人,亦無迫妓女賣淫,買賣全屬你情我願。而涉案菲傭亦明知自己所做何事,況且她們也有瓜分傭金。
案中菲女來港只想當家傭 為舒適及收入而犯案
大狀續指,案中嫖客以信用卡支付的肉金超過1,200萬元,黃婦當中每年得益只有250萬元。黃婦已認罪,承擔責任,希望法庭考慮醫療報告,黃婦自2009年開始有情緒不穩問題,又受失眠和抑鬱困擾,要服藥治療,近年更出現認知能力衰退,懷疑患上失智症。
而次被告Palpal-Latoc的代表大狀求情則指,她來港原本只想任職家傭,詎料受黃婦指使牽涉案中。她一來因獲指派的工作舒適,二來又有額外收入,不想失去工作,才會繼續犯案,案中其角色僅屬次要,望獲輕判。
案情指,案中兩名菲傭受僱於首被告黃佩婷,三人同住半山地利根德里一個單位。2018年4月至5月間,四名警方臥底探員先後致電涉案賣淫網的電話號碼,分別與兩名菲傭被告聯絡。菲傭向臥底傳送多張女子相片,臥底探員挑選後,於不同酒店登記入住,妓女隨後上門提供性服務。臥底探員分別選擇以現金支付6,000元、或以信用卡支付連附加費在內共7,080元。
嫖客雖從相簿挑選妓女 上門往往另有其人
調查顯示,兩名菲籍女被告接到客人電話後,會待客人選好性伴,繼而聯絡中間人帶妓女上酒店房,供客人享用服務。黃婦每次可從肉金中抽取一半作利潤,但每月會向兩名菲籍被告各支付約1,000多元作傭金。
Palpal-Latoc於警誡下稱,雖然會讓客人從相簿中挑選妓女,但其實上門提供性服務的往往不是相中人,而6,000元肉金其實亦可以講價。她除了負責聯絡外,亦要在賬簿中做紀錄。
警方以帳本紀錄估算,被告於九年間生意額達6,600萬,被告從中可佔利潤3,300萬元。而涉及妓女除了來自俄羅斯和委內瑞拉,亦包括泰國、印尼和菲律賓,但無從得知她們是否傭工。
【案件編號:DCCC83、4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