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女子聲稱醉酒下在將軍澳街頭大叫「曱甴」,
並與現場街坊起爭執,繼而發生推撞,
並涉以拖鞋摑5名男女,其丈夫見狀亦加入施襲,
途人報警後二人即場被捕。
夫婦二人早前承認普通襲擊等6罪,
今(1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
感化官報告指女被告「品性良好」,
裁判官相信她不會重犯,
判女被告社會服務令180小時;
男被告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惟女被告一步出法院,又在街上有叫:「曱甴。」
女被告離庭以100元鈔票遮面
女被告步出法院時大鬧:「曱甴」及「黑記」,
又以100元鈔票遮面,
呼喝稱「畀錢你」。
護送兩名男女被告的一名男子,
更衝向其中一名男記者,
並撞跌該男記者的眼鏡。
女被告江詠虹(49歲)及男被告李朝偉(38歲,地盤工人)。
辯方指二人為夫妻。
首被告承認兩項普通襲擊及三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次被告則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
二人被指於去年8月28日在將軍澳尚德廣場地下襲擊四男一女。
辯方指女被告受酒精影響
辯方今再度求情稱,二人的感化官報告正面,
均表示非常後悔,
女被告明顯是酒精影響下做錯事,
男被告只是一心想平息糾紛,
過程中不能自控。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相信二人有悔意,
不會重犯,
又指女被告被還押三星期,
已汲取教訓。
曾用拖鞋掌摑一名事主
案情指,去年8 月 28 日零晨時分,
女被告醉酒下,
在將軍澳尚德廣場地下情緒激動地向群眾大叫「曱甴」,
引起其中一名女途人不滿,
女被告掌摑女事主面部及推其心口。
3 名途人見狀上前調停,反遭掌摑、箍頸等。
男被告看見妻子被包圍,遂上前向途人出拳。
另一名事主從住所俯視街上狀況,
下樓協助時,遭女被告以拖鞋掌摑。
案件編號:KTCC763/2020
Source: HK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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