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騙學警班24萬 警長涉收班費送禮等歛財 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

警長在警校任教時,涉嫌巧立名目向一班學警收取多筆費用,包括收取大筆班費、要學警支付師兄的文具設施的「頂手費」、夾錢買禮物,更聲稱為他們代購藥物而收取費用等,疑在半年內騙取該班30名學警24萬元,有學警供稱因怕未能畢業或要吃苦而啞忍,最終有學員匿名向班主任投訴。

警長卻否認指控,案件早前在區域法院審訊,法官今(15日)裁定被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失當共4項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指被告大話連篇 卻難依賴學警口供

被告歐智威(39歲)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1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法官今裁定被告4項罪名全部不成立。

法官指,儘管他認為被告在錄影會面中的說法謊話連篇,亦與辯方審訊時指出的案情不符,雖然他不接納辯方在審訊時的說法,但也難以依賴學警的證供,所以裁定被告所有控罪不成立。

控罪指被告於2012年12月17日至2013年6月22日,虛假地向第2170期警員訓練課程的30名受訓警員,表示各人須購買上一受訓警員留下的多種不同文具、設備、租用專業設備,以製作紀念相冊,不誠實地向該等警員取得24萬元;

另外,被告又被指接受1萬元饋贈,以及利用他與受訓警員的專業關係,購買多部手提電腦、數碼相機、腳架、替換的電腦、藥物、以及受訓警員的紀念品等。

被告歐智威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他離庭時未發一言,對記者提問一概搖頭。

學員需付6千元承接費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控罪期間,是警員訓練課程SS班的副班主任,該班共有30名受訓警員。受訓警員一般每月要支付約2500元「班費」,被告卻要眾人交4000元班費,又要各人另交6000元,作為接收上一班受訓警員留下的文具及器材的「承接費」。

收費製作紀念冊

被告在擔任副班主任期間,多次巧立名目歛財,包括聲稱為班員製作紀念冊,要求學警送他Photoshop電腦軟件,又稱要購買相機和腳架,以拍攝學警的步操過程,以糾正各人的姿勢;

此外,他又曾稱要為學警代購止痾、止肚痛等藥物及手提電腦等;被告又曾稱要購買買禮物送給對班上有貢獻的班員等而收取費用。

惟班員從沒收過有關紀念冊,購買的腳架又離奇失竊,學警要再掏腰包付錢賠償。

整理財政報告即拿出手寫單

當時為班上財政長的學警馬寶權獲豁免起訴書下作供,他稱有次全班被罰抄,班長私下向班主任求情,希望能減少罰抄數量,被告得知後當眾責罵班長,又威嚇會將他「革走」。

馬指被告多次以不同原因從班費中取款,終有班員匿名向班主任投訴,被告遂要求班員稱,收費是用作支付班員因留堂所花的膳食費。

當班主任要求財政長重新整理財政紀錄時,被告更拿出多張手寫單據,要求馬與另一財政長「揼返個報告出嚟」。

當時為班上財政長的學警馬寶權

Source:  hk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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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4 13: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