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曉穎母促陳同佳赴台投案 管浩鳴:通關後安排 台:早建管道可隨時聯絡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去年10月在港的洗黑錢罪刑滿出獄,
承諾會到台灣自首,
事隔近一年未動身。
死者潘曉穎的母親接受「立場新聞」專訪,
隔空向陳稱「人在做,天在看」,
促兌現承諾。
協助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昨回覆傳媒稱,
「同佳一開始都沒有想逃避去面對這件事」,
相信陳最終會承擔責任,
希望兩地盡快通關讓他到台灣與律師見面安排陳同佳自首;
據他瞭解,陳仍住警方安全屋。
台灣陸委會回覆查詢稱,
「本案的關鍵是陳嫌(陳同佳)真實投案意願與港府的責任感」,
台方已多次說明,刑事警察局及港警務處已建立單一聯繫視窗,
港府也將台方投案窗口轉知陳,
倘陳確定要到台灣面對司法可隨時直接聯絡台方,
相關安排已就緒。
保安局:倘願自首 會協助
保安局回覆稱,港現無法律與台作逃犯移交及刑事司法協助,
陳同佳就「清洗黑錢」服刑已完畢,
現是「自由人」,
港府無權續押或施加強制措施,
若涉案人願赴台自首而獲台同意,
會提供可行協助。
潘太於訪問形容,曉穎是她唯一最疼愛的寶貝女兒,
期待和見證討回公道令女兒安息,
是她能支持至今的唯一原因,
「因為陳同佳被判嘅只有洗黑錢罪,謀殺罪係未能審判,對個女冇公理、冇公義」。
她說,由陳同佳去年10月出獄,
到台灣大選、新年、疫情,「(等待)都係無了期」,
認為疫情不可再是他遲遲未赴台的理由。
潘太強調,台灣當局早與香港警務處開通「單一特別窗口」,
隨時準備陳赴台投案,
「佢又要求警方保護,(我)真係好無奈、無助、難過」。
潘太:內疚引起社會事件
潘太說案發後六神無主,
在朋友介紹下找民建聯協助,
只要求港臺司法互助以處理女兒案件,
「我們不知道會引起一連串社會事件,感到非常內疚」。
管浩鳴昨被傳媒問到兩地通關是否陳同佳唯一考量,
他稱非常希望盡快解決這事,
會盡一切努力安排陳自首,
「相信上天一定會為這件事畫上句號」。
潘太昨再透過立場新聞向管傳話,
稱台灣已建立「特別視窗」,
只要陳登上中華或長榮航空飛機便可投案,
要求給確實日期。
管浩鳴稱「我不是同佳或他父母的代言人」,
有關律師溝通和其他安排細節不便再談。
潘太再謂「請叫陳同佳本人出來交代」。
被問是否陳要求警方保護,
管稱是陳主動提出。
圖1之1 - 陳同佳(左)去年10月就洗黑錢罪刑滿出獄,在管浩鳴(右)陪同 . . . . . .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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