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員林警分局警察巡邏意外發現,公所附近的巷弄內有一棟平房竟是私娼寮,恰巧有一名84歲老阿公,大白天花了400元新台幣 (約$106港元) 找一名已經71歲的阿嬤[性.交]易,剛完事後高高興興地正要戴上安全帽騎機車離開,沒想到遇到警方臨檢被逮依社維法開罰,同時也將謝姓負責人(房東)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
8月份警方獲報後便開始追查,同月19日上午聲請搜索票進入時,發現私娼寮的嫖客與三名私娼年紀大約都已經60歲以上,現場84歲陳姓老阿公全程沒戴套與71歲陳姓阿嬤、68歲的黃姓阿伯與56歲的廖婦雙雙已經辦完事,衣著也穿戴整齊,警方也查獲到衛生紙等證物;而另一名62歲游姓阿伯則正在房間準備與另一名女婦人交易,警方將謝姓女負責人等全帶回警局進一步訊問。
據瞭解,這一處私娼寮非常的隱密,不僅隱身在巷弄內,就連住在隔壁的住戶也沒感覺,只知道從整天到黑夜都有阿公跟阿嬤出出入入,以為是長照或是老人安養院還是聚集打麻將,沒想到竟是在該處經營買春,果真是「巷仔內」,真的高招。
熟知內情的地方人士也說,老人隻身孤單又沒有老伴陪在身邊,白天家人也都外出工作,在私娼寮有溫柔鄉可以慰藉,有年紀相近的可以聊天,也難怪有些老阿公會想天天去尋花問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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