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名單內的中港官員包括:
特首林鄭月娥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
警務處前處長盧偉聰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
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
美國財政部會做什麼?
財政部稱,
今天行動的後果是上述個人以及所擁有的任何實體的所有財產和財產的權益,
不論是直接或間接、50%或以上、
是由他們個人或是與其他被封鎖人士持有,
亦不論是在美國,或由在美國的人持有或控制,
都是被封鎖,以及須向外國資產控制室(OFAC)報告。
財政部又稱,
除非獲得OFAC發出的一般或特定許可的授權或獲得其他豁免,
否則OFAC的法規通常禁止美國人或在美國境內(或過境)的人,
在美國進行所有涉及指定人士或其他受封鎖人士的任何財產或財產中的權益的交易。
這些禁令包括禁止任何被封鎖人士為自己或為自己的利益做出、
接受,或受益於任何資金、貨品、服務的貢獻或提供,
或是從該等人士手上接受任何資金、貨品、服務的貢獻或提供。
美方:林鄭月娥直接負責執行打壓自由政策
美國財政部在聲明指,
林鄭月娥直接負責執行北京打壓自由及民主進程的政策
,並指2019年她推動修訂《逃犯條例》,
在香港引發一系列大規模示威。聲明又稱,
林鄭月娥是被指定參與開發、
採用或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美國財政部長姆努欽(Steven Mnuchin)表示,
美國與香港人站在一起,「將使用我們的工具與權威來打擊那些破壞自治的人。」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也在Twitter發文公佈消息,
他表示這11人要對香港自治受損害負責,
「當香港人民受害於中國共產黨與其推動者之手的壓迫,我們不會站在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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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from 沈旭暉 Twitter:
任何美國公司,
都不能向這12人提供任何「服務」,
即麥當奴要是符合「美國公司」定義
(這一點官方檔未有詳細提供),